2008年10月2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电猫捕野猪 电死捉蛙人
孔德富

  10月16日,磐安县公安局将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刘茂良移送起诉。
  刘茂良家住磐安县方前镇农林村玉山辽自然村。近年来,因野猪越来越多,为防止农作物受害,他于9月8日借来电猫,在山地周边拉起电网,晚上通电,早上断电。9月9日晚,刘茂良家里电猫铃声响起,他以为电到了野猪,立即关掉电网,却听到山上传来呼救声。他快速跑到地里,见捉石蛙的村民施正水已被电死。当晚,刘茂良向盘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孔德富)